学院各部门: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申报,并于2021年4月23日前完成初审和推荐工作,同时将申报评审书、申报汇总表发送至学科科研处指定邮箱(1164224639@qq.com),纸质版申报评审书(一式七份)、成果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其中原件至少一份)交学科科研处综合楼228;其中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8-88455884
联系人:曹老师 杨老师 雷老师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4.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学科科研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