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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科技伦理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24年06月10日 14:47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关于健全科技伦理治理机制有效防控科技伦理风险的实施方案》(川科监〔2023〕1号),进一步规范科技伦理审查工作,依据《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等规定,科技厅会同相关单位联合制定了《四川省科技伦理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       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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