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安排,请各部门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75号)(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0327/3273.html)的课题指南、申报条件等相关要求,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本批次共发布8个重点专项申报指南:
1.“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
2.“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
3.“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
4.“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重点专项
5.“科技冬奥”重点专项
6.“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
7.“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
8.“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
二、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详见科技部通知及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
2.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申报单位填报项目预申报书将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
3.项目预申报书请于2020年4月23日8:00至2020年5月22日16:00在申报系统提交审核。
4.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5.“附件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请于5月13日发送学科科研处指定邮箱:1164224639@qq.com。
6.预申报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28-88455884
联系人:曹老师 杨老师 韩老师
电子邮箱:1164224639@qq.com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各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3.申报2020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学科科研处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