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申报2019年度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2019年03月25日 15:32  点击:[]

学院各部门:

    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下称“中心”)是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9年度“中心”项目申报指南已经发布,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理解健康中国建设和健康四川建设对实现美丽健康中国梦和健康四川梦的重要价值,回顾我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十年的历程,以研究工作推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迈向新时代,助力健康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的健康蓝图。

二、课题指南

申请者应以《课题指南》(见附件)所提示的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对于课题指南未涉及的选题,只要符合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申请者亦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学术专长自选课题进行申报。

三、项目类别和要求

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委托课题五类,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优先考虑立项。

1.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联合申报省级以上的成果奖励,或研究报告获得厅局级以上领导批示。

2.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研究报告获得县处级以上领导批示。

3.青年项目:申请者及项目参与者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4.自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经费由申请者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资助。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5.委托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项目需按照委托协议要求的时限和结题条件结题。

备注: 

 1.凡在“中心”立项且已结题并被评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若再次申报“中心”课题,“中心”予以优先考虑立项。

 2.鼓励高级职称人员积极申报重点项目。鼓励各课题组在保证课题质量的前提下吸纳研究生和优秀本科生参与研究工作。

  3.以上项目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川北医学院2019年度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

 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科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中心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一个课题组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人享有《申请书》中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课题组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否则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不受专业技术职务的限制。

3)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

4)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申请人有省教育厅在研项目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本中心项目。

四、申报程序

申请者在下载课题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并经由负责人所在部门审查合格后,将课题申请书(一式四份)汇总统一报学科科研处。由学院审核后,再统一报送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

五、申报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4月22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老师  韩老师  曹老师

联系电话:028-88455884

电子邮箱:67553494@qq.com

 

附件:1.项目指南

      2.项目申请书

 

 

                                               学科科研处

                                                 2019年3月25日

 

关闭